在学校党委及上级财政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学校的日常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编制各类报表、年度财务预(决)算、资产清查、财务监督等工作。
主要职能:
一、依据《会计法》、《高等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和上级财政部门颁发的文件,拟定学校的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参与学校经济决策。
二、从学校的实际出发,根据事业发展的需求和财力情况,编制年度财务预算;对预算执行过程实施控制和管理;按时完成财务报告(决算)和财务执行情况分析。
三、负责校内收费项目、标准的审核、报批,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
四、负责学校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支出的会计核算工作,收取各种费用(学费、宿费等)及学校规定收取的其他款项。
五、定期检查、分析资金的运行情况,强化各项经济活动的宏观控制和指导,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六、严格执行经费的使用审批程序,做好会计核算、报表、监督、管理、分析工作,为学校领导和财政部门及时提供全面、真实、准确的财务会计信息。
七、主动争取财政部门的支持,协调校内各管理部门的关系,改善学校的办学经费环境,积极筹措各项资金。
八、负责学校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做好基本建设资金的预算、控制、监督工作,严格控制项目建设成本,提高投资效益。
九、负责学校食堂伙食的资金管理和账目管理。
十、负责学校“一卡通”的运营和管理。
十一、负责全校财产管理、资产清查、财务监督等工作。
十二、负责学校教职工工资、津贴、酬金等项目的发放及各类保险、个人所得税等项目的代扣代缴工作。
十三、负责本部门思想建设、廉政建设、校务公开、网络建设、形象建设、绩效核算、档案移交、安全管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