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部门:
为规范网上购物报销,即日起使用各种经费进行网上购物商品报销时,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材料:
1、购物发票;
2、原始随发票寄送的明细清单;
3、付款界面截图保存,同发票一起作为报销依据;
以上三种材料内容必须一致,否则不予报销。
财务处
2018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