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部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开票方和受票方,可以自行打印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版式文件,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税务机关监制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相通。目前,部分商家已开始启用电子发票。鉴于上述情况,为严格执行财税法规、规范财务报销手续,现对我校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报销事项规定如下:
1、报销人用A4纸打印电子发票,彩色打印、黑白打印均可。
2、北京市、上海市、深圳市的电子发票登陆“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进行查询打印,其他地区电子发票登陆所属地区国税网站进行查询打印,打印件作为报销附件。
3、报销人在电子发票打印件上承诺“报销所提供的电子发票,均为真实、有效、只报销一次”,并签名。如果一次报销多张电子发票,可填写电子发票报销承诺书。
4、报销人、各部门经费支出审批人要严格把关,确保业务真实,防止出现重复打印、报销问题。
5、如发现有重复打印报账,对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负责人,报请学校领导给予行政处分,涉嫌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财务处
2019年5月5日
电子发票报销承诺书
发票号码 |
发票日期 |
发票金额 |
发票取得地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我方承诺,报销所提供的电子发票,均为真实、有效、只报销一次,特此说明。 经办人签字: 部门负责人: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