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财务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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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报销用原始票据和开票信息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1-29 作者: 来源: 点击:

校内各部门:

按照市政府“三证合一”工作的要求和2017年度相关财政、税务政策,现对取得报销用原始票据和开票信息规范如下:

一、取得报销用原始票据的注意事项

1、报销的票据必须是带有税务监制或财政监制章的正规发票,行政事业单位应开具由财政部或地方财政部门统一规定的非税票据

2、开具增值税票时,请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将开票信息写全。

3、联系电话:7381937,7381929。

二、开票信息

户名(全称):唐山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账号:0403014109264063239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滦州支行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12130200402249706F

地址:唐山市滦县古城学府路3号,电话:0315-7312929


财务处

2018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