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在2017三年行动计划年度预算中安排专项项目培训费,现对使用专项培训费的要求做如下说明:
1、专项培训是指相关项目领导、老师参加的各类培训、课程学习等(不包括参加的一般性会议或者会务)。
2、接到培训通知后,在参加培训两周前,相关人员需先到财务处办理汇款手续,由财务处采用直接支付方式汇款到培训单位账户。
汇款手续:①填写资金使用审批单、未取得票据付款申请表(财务处网站可下载)。②参训红头文件通知。
3、培训报到当日,参训者联系培训单位领取正规票据。
4、培训结束后两周内,参训人员将正规票据经学校相关领导签字后,交财务处报销下账。
财务处
2017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