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财务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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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使用专项培训费的说明

发布日期:2017-05-24 作者: 来源: 点击:

   学校在2017三年行动计划年度预算中安排专项项目培训费,现对使用专项培训费的要求做如下说明:

   1、专项培训是指相关项目领导、老师参加的各类培训、课程学习等(不包括参加的一般性会议或者会务)。

2、接到培训通知后,在参加培训两周前,相关人员需先到财务处办理汇款手续,由财务处采用直接支付方式汇款到培训单位账户。

汇款手续:①填写资金使用审批单、未取得票据付款申请表(财务处网站可下载)。②参训红头文件通知。

3、培训报到当日,参训者联系培训单位领取正规票据。

   4、培训结束后两周内,参训人员将正规票据经学校相关领导签字后,交财务处报销下账。

 

                            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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