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系部、处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铁路客运推广使用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的公告》(2024年第8号)的要求,现将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2025年10月1日起,纸质报销凭证全面取消,请通过铁路12306APP或铁路12306网站开具乘车人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
二、乘车日期在2025年9月30日前的,取得的铁路车票(纸质报销凭证)仍可报销入账,铁路车票(纸质报销凭证)与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不可重复开具。
三、在铁路12306平台申请开具电子发票,需填写购买方名称(个人姓名或企业全称)及纳税人识别号(若购买方名称填写的个人姓名则无需填写纳税人识别号),学校名称为:唐山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纳税人识别号为:12130200402249706F。如果未按要求开具的,请申请发票换开(根据铁路公司规定,发票只可换开3次)。
四、如果发生退票(改签)的,退票(改签)费也需开具电子发票。
五、为了更高效的完成报销业务,差旅中取得的相关票据若均为电子发票,通过公务之家提交发票及相关附件,依照学校审批流程完成线上审批后,财务处会统一负责打印所有报销材料,无需线下提交任何纸质材料。
附件:1.铁路电子发票开具操作步骤
2.铁路电子发票换开操作步骤
财务处
2025年9月25日